法治

用忠诚守护监所安全——于东领

于东领,男,汉族,1976年11月出生,大学本科文化,中共党员,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,二级警督,因成绩突出曾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,被周口市评为“五一劳动模范”,在郸城县公安局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3次,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,多次荣获先进个人及个人嘉奖,现任郸城县监管大队大队长。
于东领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,时刻以大局为重,勤勤恳恳、任劳任怨,不计个人得失、以满腔的热忱投入到工作当中。从基层派出所民警,到派出所所长,到巡特警大队大队长,于东领同志一向勤勤恳恳,兢兢业业,干一行,爱一行,精一行,且勇于开拓创新。在全国“百日行动”和“二十大”重要安保期间,于东领同志临危受命,于今年8月份轮岗交流至监管大队担任大队长职务,他穷尽所能、用尽全力确保监所绝对安全,配合办案部门对违法犯罪分子做到应收尽收,应押尽压,并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、大整治,充分运用政策法制教育、真情感化等办法,鼓励被监管人员主动坦白交代、检举揭发犯罪,已初见成效。
刻苦学习理论业务知识 不断提高整体素质
自调任至监管大队以来,于东领同志时刻牢记立警为公、执法为民的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理念,积极努力学习监管场所的业务知识,并将具体工作与理论紧密结合起来,以人性化管理与军事化管理相结合管理在押人员。在遇到问题时他能虚心向身边的同志请教,从业务书籍中寻找答案。在面对监管场所的新岗位,新职责时,他在做好组织管理的同时,不断的学习《看守所工作条例》、《看守所执法细则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书籍。凭借自身的优秀能力,他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了一名合格的管理者和一名业务知识能手。
立足岗位 为确保监所安全尽职尽责
俗话说:人过一百,形形色色。在看守所内三、四百名在押人员结构复杂,性格情况千变万化,各种不安全因素随时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,要想监管好这些嫌疑人、罪犯、被告人,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,使得每个违法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和教育,就必须扎扎实实的从头做起,从细节做起。在工作中,于东领同志每天都会带着两“宝”,一支笔和一个笔记本,本子上详细记录了每天的工作安排,上岗情况,工作中新发现的问题,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等等。除了自己记录外,他还将病号、重型犯、易滋事、思想不稳定和精神智力障四类人员进行排查登记,逐人造册分类管理,力保监所的绝对安全。
加强纪律管理 严格规章制度
于东领同志不但在工作中尽职尽责,而且时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,他时刻以自身为表率,对全所民辅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,他总说:“如果我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,遵守不了的规则,怎么能要求其他人遵守呢”。于东领同志刚到监管大队任职时,就有一位非常要好的朋友来找他,说自己有个亲戚,正在看守所关押,想通过他看望一下。于东领经过详细了解情况后,发现这位朋友的亲戚是名未决犯,按照规定不能探望接见,如果探望就是违纪事情,于是他坚持原则,耐心给朋友做解释,婉言拒绝了其探望的请求。他说,人性的关怀是必不可少的,但红色警戒线是千万不能逾越的,工作中他始终坚持这个原则。多年来,他主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一系列规定和中央政法委的“四条禁令”,从警以来,从未有过违规违纪行为。